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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一些著名的俱乐部如曼联通过建立了自己的收费电视频道来增加俱乐部的收入

    2024.02.15 | admin | 19次围观

      

      一、引言

      如今中国职业足球的发展已进入了第14个年头,以职业化,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足球俱乐部体制已经基本形成,在各地政府和体委的帮助和指导下,俱乐部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框架。要想有好的联赛,就必须得有运行机制完善的俱乐部,要想有好的俱乐部,就必须得有成功的经营方式。本文参考了国外职业足球俱乐部成功经营经验,阐述了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发展提供参考。

      二、足球产业化经营开发比较

      职业足球俱乐部在注重比赛成绩的同时也要最求利益的最大化,通过比较,中国与欧洲的俱乐部在产业经营与开发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欧洲一些职业联赛发达的国家,俱乐部总是千方百计地围绕足球进行市场开发,它们收入来源主要有:

      1.门票收入,包括本国联赛和杯赛、国际联赛、友谊赛、出访比赛等的门票收入。 2.电视转播收入,在欧洲有发达的收费电视系统,使电视转播收入不断上升,球队如果能在本国联赛中取得好成绩打进欧洲冠军杯和联盟杯,其电视转播收入就会水涨船高,也有一些著名的俱乐部如曼联通过建立了自己的收费电视频道来增加俱乐部的收入。

      3.广告、商业赞助收入,电视转播促进了职业足球的飞速发展,同时也让商家看到了球队和球星身上巨大的广告效应以及相应的商业价值,当然俱乐部名气越大赞助的金额也就越高。

      4.市场开发收入,欧洲国家的俱乐部一般拥有属于自己的球场,即使没有属于自己的球场,也可以长期低价租赁政府所有的球场,这样俱乐部可以利用球场开展多种经营如餐厅、酒吧、出租等。另外,在欧洲几乎每个俱乐部都有自己的专卖店,通过销售服饰,纪念品等来增加收入。

      

      三、足球俱乐部的运行方式比较

      (一)俱乐部经营管理体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足球俱乐部必须最求利润最大化,成本、收益和利润成为经营投资的主线,我国足球俱乐部的经营管理在这方面还不是很规范,这主要跟俱乐部的组建模式有关。目前,国内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组建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企业买断俱乐部的冠名权,体育局或足协以原足球队的运动技术和队名所有权作价投资组成俱乐部的政企联办型;二是企业出资入股,体育局或足协以原足球队的运动技术和队名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组成俱乐部的股份制公司型。这两种俱乐部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问题有:

      1.基础不稳定;

      2.产权不明晰;

      3.组织机构不合理;

      4.经营机制不完善。欧洲发达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的模式是多家企业联合入股买断冠名权,通过赚取门票、电视转播、商业赞助、市场开发收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另外在欧洲足球发达国家像德国、法国、英国都有俱乐部联盟,联盟负责管理职业联赛与俱乐部的建设和经营等方面问题,足协无权干涉,联盟与足协两个完全不同机构的相互独立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政俱分开。

      (二)俱乐部永久性冠名

      国内足球俱乐部由于自身经营能力的有限,只有给企业打胸前广告,才能得到企业的资金投入,所以不得不在每次找到赞助企业后重新注册俱乐部名称,从短期时间来看不会给俱乐部带来什么影响,但从长期的社会效应来看,损失是巨大的。总是更换名称势必会影响自己的产业开发,品牌式的产品就不可能形成。与国内相比,欧洲职业足球俱乐部就显得要成熟得很多。

      (三)俱乐部球员自由转会

      根据《中国足协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我国国内运动员现行的转会制度采用的是“摘牌制”,它可分为“顺摘”和“逆摘”。“顺摘”的主要操作方法是:由要求转会的运动员提出转会申请,经俱乐部同意后上报中国足协,足协在每年年底召集各俱乐部举行一次运动员转会的摘牌会,摘牌的程序按照上一赛季的成绩由强到弱进行。“逆摘”程序则相反。实践证明这种转会是不合理的,其造成的结果是俱乐部失去了自主权和公平竞争的机会,另外足协为了减少俱乐部漫天要价等问题限定了转会金额上限也是违背市场规律的,球员的身价是由市场决定的,而不是哪个人能限制的。国外俱乐部在运动员转会问题上采用的方法是运动员自由转会机制,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杠杆来解决运动员、教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供需矛盾。

      (四)足球经纪人

      足球经纪人的中介活动是商品性的服务活动,是一种必要的社会分工和劳动。在欧洲足球发达国家,经纪人的作用得到了真正的体现:

      1.在筹划和组织比赛方面,足球经纪人有门路、有经验、懂管理,具有组织足球比赛的能力。

      2.在资源配置方面,足球经纪人能够积极为市场交易双方沟通信息,促使市场功能更好地发挥,最终有利资源的合理配置。

      3.有利于降低俱乐部运营和交易成本。

      4.在解决各种纠纷和日常庞杂的经济事务上。

      目前,国际足联颁发营业执照的足球经纪人共有288人,分布在35个国家,其中欧洲最多,英国47人,德国35人,法国32人,意大利20人,荷兰11人,另外巴西5人,美国4人,日本2人。中国还没有国际足联认可的足球经纪人。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国的足球经纪人制度还很不完善。

      

      四、结论与建议

      (一)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经营机制不完善,表现在经营项目少,收入比例分配不合理,没有一个成熟的经营理念。建议应该利用俱乐部队名建一些专卖店,开发一些有球队自身特点的球迷产品,象队衣、纪念品、围巾、帽子等。

      (二)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经营管理体制不合理,政俱不分,建议成立职业俱乐部联盟,职业联盟是由各俱乐部组织起来的对职业联赛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的机构,职业联盟和中国足协的关系是两个互相监督,互相作用的关系。中国足协负责管理全国性比赛,杯赛和国家队比赛,而职业联盟则负责管理职业化联赛,俱乐部的建设和经营(

      (三)要想创建自己的“品牌式”俱乐部,就不能总是根据企业赞助商的不同来改变自己俱乐部名称,这样也有利于开发本俱乐部的品牌产品。建议增强自身造血能力使自身经营收入比例份额加大,,这样才有资格跟企业谈只在队衣胸前打广告而不改队名,这需要一个过程。

      (四)国内球员转会的管理制度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国内专业足球经纪人缺乏。建议逐渐实行自由转会,用市场去调控球员价格进而促进球市的发展。随着我国职业足球的不断规范化,国内应大量地培养足球经纪人人才。

    也有一些著名的俱乐部如曼联通过建立了自己的收费电视频道来增加俱乐部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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